“干嘛?”
楚太初一脸不耐烦的转过身来:“要赔钱吗,先说好我可没钱赔。”
“不是,你这孩子想到哪里去了。”
迈克-伍德森闻言扑哧一笑:“我是要告诉你训练还没结束,等会儿还有战术课,你可不能早退。”
“战术课?!”楚太初有些傻眼,忍不住问:“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
“别把这件事情想的太严重了孩子,不就是打一架嘛,我以前打球的时候队内训练哪天不打架?”
伍德森是球员出身,而且他恰好是BA最混乱的年代进入的联盟。
年代的BA怎么说呢?
举个例子吧,乔丹新秀赛季被队内的前辈带去参加派对。
什么样的派对?
可卡英派对!
幸好乔丹也算是出身北卡的好孩子,虽然吃喝嫖赌样样俱全但身上连个纹身都没有的他可不敢碰这种东西,连夜扛着自己刚买的新车就跑路了。
否则BA还会不会有篮球之神可就真的是个未知数了。
而在当时的BA,这些活动就是半公开的,虽然不会有人对外说,但每个人都知道是什么情况。
就算是在年代,还有达拉斯J为了争一个女人直接在酒吧大打出手的事情呢,当时不也是照样屁事没有?
所以,队内训练打个架而已,实在不是什么大事,在伍德森看来根本不值得上纲上线。
再说了布朗特不也就破了块皮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而且正相反的,在楚太初邦邦两拳给布朗特干趴在地之后,伍德森反而对楚太初更加重视了。
他觉得这就是人现在所需要的人才。
伍德森看着楚太初越看越觉得满意。
不止打球打架都是一把好手,仔细看就连这张脸都充满了威慑力。
当然楚太初长的不丑,甚至伍德森还觉得楚太初挺帅的,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但当这张脸一片严肃面无表情或者狠狠皱眉的时候,莫名的就有些像是那些电影里的冷血杀手。
一言不合就会掏枪清空弹夹的那种。
在伍德森看来这也是一种优势。
他问道:“对了孩子,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以前在哪打球啊?”
“我?我叫楚太初,以前是亚利桑那大学野猫队的成员。”
“楚太初,野猫队……你等等!”伍德森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单纯,他连忙翻起了手上刚刚匆匆扫过的资料。
然后,他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你真是楚太初,你是今年的新秀,而且才岁?!”
“额,我上大学比较早。”
楚太初上大学确实挺早的,他在4岁的时候就参加通过了A和S的考试并拿到了亚利桑那大学的offr。
所以他今年虽然才,但已经是真真切切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了。
如果不是穿越的发生让他走上了篮球的道路,他这个时候应该继续在大学深造,攻读法律硕士学位。
将来大概率会成为一个用法律武器来为大企业服务的衣冠禽兽。
而不是跑来和一帮A和S的简单题目都要靠作弊来通过的黑又硬一起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