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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金沙坊(1 / 2)

虽然是有些不知所以,但是乐还可不是那种为了女人忘记兄弟的类型。今晚和林琅约在上云阁(京城最大的酒楼之一)这件事他可没忘,于是就把此事给陈妙讲了讲,陈妙呢也不是什么小家碧玉类型的,就这么一拍大腿,既然都是要吃饭喝酒,那干脆就一起呗。

至于林琅的要求,就目前现状来看,乐还确实有些无能为力,况且此事也不好在陈妙面前提出来。而陈大小姐则表示去那种人多眼杂的地方之前,她得回家补个妆,起码不能丢了他爹的脸面,说完便带着人离开了,只留他一个人在此地,于风中凌乱。

百无聊赖之间,他想到一个好去处。

赌坊。

是的,赌是乐还的爱好之一,但他却不是一个无赖和赌徒,一个现实的人是不会把自己的一切压在一个虚无缥缈的概率上,无论赔率有多高,获胜的可能性有多大,对于赌桌上的人来说,结果只有俩种,赢或者输。

而无论你会赢多少次,只要输一次,一切都会改变,人的心总是贪婪的,或许一开始你只是想小赢一点就走,但几乎没有人能忍住这种动动手指头钱就能翻倍的诱惑,于是赢了一点不够,还要再赢,赢到庄家觉得你已经上钩了,便开始让你输。

输一次,输两次,直到把带来的钱都输出去,很少有人能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冷静,他的目标也从小赢一笔变成赚够了就收手,到了输钱时,变成赚回本钱就停下。可他停的下来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心性强大之人会选择及时止损,从此再也不上赌桌。

但大部分赌徒,可不会有这种想法,所以在赌桌总有人输的倾家荡产,卖房卖田甚至卖儿卖女。这种人不需要任何的同情,这种人嘴里也没有一句真话,任何借来的钱都会被他拿去赌掉,然后再次输光。

总而言之,赌狗,不得好死。

而赌桌还有一种人呢,并不是靠拼概率赌运气来赚钱,这些人的外号叫做老千,赌博对他们来说不是一种娱乐,是他们的工作,是他们以此为生的行业。

出千实际上也是门高深的学问,其中的技巧多样,涉及的知识面甚广。演技,手法,心理素质,语言的运用乃至于和队友之间的互相配合。

有的人千术高超,凭着这门手艺,收获金钱,地位,乃至名声,“赌圣”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至于那些千术不精通,出老千被发现的。赌桌上自有赌桌上的规矩,轻则挑了手筋脚筋背上巨额债务,重则全家老小被卖为奴隶用一辈子的工作去抵债,至于性命,呵呵,命有钱重要?

乐还显然不是个赌徒,他也并不是什么专业老千,只是老千的一重要些素质,比如说记忆力,演技,反应,心理素质他都恰好都具备。

此次来赌坊呢,他也不是为了赢钱,主要是为了打发下时间,以及看看热闹。

要问这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作品是什么?

有着神秘微笑的《蒙娜丽莎》?

还是有着独特缺憾之美的《米洛斯的维纳斯》?

笔者觉得都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作品就是世界本身,而其中最负人文精神的则就是世人本身,内容繁杂如《清明上河图》,也不及街上路人漫不经心的一瞥所见的车水马龙。舞台上的悲喜戏剧再生动,也不如医院病房里常年上演的悲欢离合,生死别离。

而赌坊之内则好似一本剧情跌宕起伏的小说,其中大起大落一波三折,情节紧凑剧情精彩,而且多半以悲剧结尾,总让乐还拍手叫好,百看不厌。

说起来乐还这幸灾乐祸(叠个甲,针对活该之人)的性格还真是有些恶劣。

乐还常去的这家赌坊,名叫金沙坊,藏在京城旧巷中,也是此前黎卿和他师傅两位地下党接头的地方。

前文没有细说的地方我在这里可以再补充一下,之前提到这类赌坊背后都是些朝中官员做靠山,但实际上,要查到这些人至少要突破三到四层关系,打个比方,一个朝中大员总不能亲自做这种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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