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化的兔子看见林轩识相的没有拆台,嘴角微微翘起,露出满意的笑容,紧接着再接再厉,对着众人装腔作势,用带着富有磁性的声音说道:趁着大伙都在,我先向大伙自我介绍一下。我猜你们一定很好奇,我是什么人?
我现在可以很严肃的告诉你们:“我来自天外,物种类别,位属咸鱼幻想类,别名系统,全名是诸天黑化系统。
只要你们愿意跟着我黑化,我保证你们,朝入金丹,暮至元婴,夜攀化神。
面对兔子的推销的大饼,众人脸上没有丝毫过激的反应,纷纷表示沉默。
大伙刚才都看见了,兔子就是舔了舔那把小匕首身上的蓝色血液修为就直攀化神了,所以大家都一直认为现在还是不要惹这只嗑药成魔疯兔比较好。
得知兔子的真名,林轩幡然醒悟过来:“原来它是诸天黑化系统,怪不得它死追着我不放,幸好当初没有跟它绑定,我可不想成为美强惨的主角,实力虽然牛逼,但人生真是一言难尽。再说了,我活的好好的,没事干嘛黑化?
兔子见到众人这副听话懂事的乖巧模样,感觉到十分得意:“这就对了,上司说话,下面的就不要插嘴,乖乖听见便是。在这里实力就是嚣张的底气,不说别人,就连平时那个脾气又差又难伺候的的宿主,现在都得给我乖乖待着。
看吧,本系统刚才说那么多话,他一句都不敢反驳。哼,欺软怕硬的家伙,你也有今天。
兔子向林轩投来鄙视的目光,嘴角歪笑,看样子十分欠揍。
不过林轩对此没有丝毫的反应,主要是兔子现在一身漆黑,远看根本看不见他的表情,再加上,刚才林轩和洛雨曦两人之间的亲密举动似乎被某人看见了,导致林轩现在十分心虚,一直心不在焉的。
此时林轩正为他日后的生活处境感觉到担忧,根本没有心思搭理这只黑化的兔子。
林轩眼神谨慎的不停的在周围打量,寻找着可疑人物,想要先做防范,以绝后患。
黑化的兔子看见林轩的眼神飘忽不定,不敢直视它的目光,还以为林轩终于意识到错误,不敢与它对视。兔子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再次发出了刺耳的笑声。
林轩听到兔子那刺耳的笑声,不禁为它感到担忧,生怕这样的高音,兔子的小嗓子会受不了,破声了。毕竟兔子黑化后好不容易可以狠狠的装逼一次了,要是这个时候笑场了,那样就太可怜了。
黑化的兔子刚想理直气壮的教育一下林轩,让他好好反省一下自身的错误,好重新回归系统的怀抱时,却发现自己的修为似乎又开始飘忽不定,全身的毛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变白,修为开始直线下降。
叶枫跟林轩对此丝毫不感到意外,叶枫认为靠外力获得的实力总是短暂的,林轩则是认为,这只兔子从来就没有正经可靠过。
黑化的兔子看见自己逐渐变白的毛发,吓得大喊大叫,“我不要洗白啊,我要黑化,我要做强大的黑兔!
但是兔子叫的再大声也没有改变洗白的趋势,没过多久,众人眼中又出现了一只萌哒哒的白兔,白兔失去了原先黑化的实力,从空中掉了下来。看起来十分软弱可欺的样子,仿佛是个人都可以去揪一下它的兔耳朵,撸一下它的小脑袋。
眼见又恢复了原先白软弱的模样,兔子的眼泪忍不住想要流下来,但是一想到作为诸天黑化系统的骄傲,它还是硬撑住了,倔强仰起头颅度,不让眼泪掉下来。
局势反转的太快,它现在需要时间平复一下自己那跌宕起伏的心情,过了一阵子后,兔子最终还是鼓起勇气,坦然面对。
小白兔拔出了小匕首,重新振作站了起来。
林轩看到兔子的长进,嘴角露出一丝欣慰,不由得感慨道:“兔子终于长大,面对危险和挫折,不会再选择逃避!
这次终于可以抓到它了。唐心,你放心,我现在就来救你。林轩强忍着内心的激动,兴奋的想道。
虽然林轩伪装的很好,但是还是被兔子发现了细节。凭借自身敏锐的长耳,听到林轩的心态明显加速了,作为老乡,都不用掐指一算,就知道这货在想些什么了。
对此,兔子嘴角露出一丝不屑,心底暗骂林轩真丢穿越者的脸,整天就只知道谈恋爱,一点都不干正事。对于反攻天道这份有前途的工作,居然一点都不感兴趣。
想到这里,兔子的眼神又坚定了几分,见到林轩这副软绵绵,明明死活不愿上岗的模样,兔子就生气。心想看来这位不争气的宿主还是离不开自己,需要本系统时常鞭策。
没错……本系统现在还不能够倒下,我业绩还没搞定呢,就凭这小小的挫折,就想击败我,让我放弃,门都没有。
兔子回忆往昔,想起天道当年不讲武德,自己还没过境,就用天雷反复的柔娜践踏自己,让它深深从一位财宝便地扔,奖励随便给的系统,变成了一个吃萝卜,还得看了主人唐心脸色的小白兔,它就气不打一处来,心中复仇之火熊熊燃烧。
兔子感觉自己又行了,动力十足,面对叶枫与尚无良两位金丹强者丝毫不带怂的,潇洒的耍出了一个剑花。
面对兔子突然正经的画风,林轩心有所感,意识到大事不妙,连忙大喊:叶叔,看住它,这只兔子又想开溜了。
兔子听到林轩这句话,吓得差点没拿稳自己珍贵的小匕首:“可恶,居然被发现了,这家伙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居然一下子就看破了我的真实目的。
我刚刚明明发挥出了十二分的演技,表现出一副慷慨赴死,同归于尽的做派,他居然还能猜到我想要溜,真不愧是我的宿主,跟我一模一样,知根知底。
你说什么,问我还没打,就开始想着怎么逃走?不敢感到丢脸吗?
切……丢脸总比丢命好。想当年,绯红老板怂了一辈子都没有事,结果就为了逞一时之气硬扛茸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