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天 > 都市言情 > 莽到长生 > 第一章 我杀人了

第一章 我杀人了(1 / 2)

元祐七年,春。

寿雁村。

这是一个早春时初显葱郁的后山树林。

满脸疲惫、浑身是伤的少年,正斜倚在一颗老树边闭目,不知是在假寐休憩,还是真的睡着了。

良久,少年睁开眼。

看清自己身处的环境和满手满地的血迹,看清手里死死攥着的一把带血匕首,目光再落到不远处的尸体上时。

他猛然从地上蹦了起来!

一句国粹脱口而出:

“卧槽?!”

他叫陈仓,前世是这名字,现在也是。

陈仓穿越了。

好消息是,继承了原主的全部记忆、语言和古代人民生存技能,甚至连这小子的很多生活习惯也一并继承了。

但比较操蛋的是……

原主刚刚杀了人。

没有什么,比自己穿到北宋年间一个良家子弟身上,对方还在半个小时前成了杀人犯这件事更让陈仓想骂娘的了。

只能说,唯一能庆幸的是没穿成完颜构。

陈仓回过神来,四处张望了一番,在几百步外看见了一条小溪,于是赶忙跑过去,用溪水将自己皮肤上的血迹洗了个干干净净。

顺便也将那把匕首洗好,再小心翼翼地插回腰间的皮鞘中。

平民穿的麻布衣裳,清洗倒也不麻烦,但要想把衣服上的血也洗了,势必会让他遛几个时辰的鸟。如今这情况,也只能将就搓一下继续穿。

照现代人的反侦察思路下意识做完这一切后,陈仓颓然坐在溪边。

他遥遥望了一眼林中那具尸体,还是下不了决心去亲手把那玩意儿给埋了。

人,毕竟不是他亲手杀的。

陈仓是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普通人,遵纪守法那么多年,即使能接受穿到北宋这回事,一时半会就要他立刻去毁尸灭迹,着实有些难为人了。

不过,仔仔细细地翻阅完原主的回忆后。

陈仓忽然觉得……

刚刚这人,好像杀了也没什么的吧?

这具身子的原主陈仓,今年刚满十五岁,是村里陈铁匠家的儿子,家境不能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也算的上贫寒了。

陈仓并非陈铁匠亲生的,似乎是因为铁匠夫妻俩无法生育,从别家抱来的孩子,但养父母对他很好。在家里本就困难的情况下,就因为陈仓自幼聪颖过人,竟也咬着牙,真·砸锅卖铁·将其送去了私塾读书。

好在这小子确实争气,长得清俊文弱一股子书生气,仪表堂堂,又很会读书,深受先生喜爱。

奈何,偏偏因为这些表面上的优点,惹来了一堆祸事。

先生家的女儿王玲儿倾慕陈仓,这事儿学堂里几乎人尽皆知,连先生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新来私塾的白福南,看上了王玲儿。

白福南是寿雁村地保家的公子哥。

宋朝的地保,相当于现代的村长村支书,它不是个编制里的官,却在地方上具有很强的实权。说得更难听点,就是地头蛇。

这样的身份地位,放在城里根本连根毛都算不上。

可在寿雁村,那便是实打实的、顶天的人物!

自幼娇生惯养长大的白福南突然在王玲儿那里吃了闭门羹,理所当然地就恨上了被心上人爱慕的陈仓。

今日从私塾里下学后,他便纠集自己的狗腿子们一道堵住了陈仓,把他带到山里来狠狠揍了一顿。

揍完了还不算,白福南揪着陈仓衣领子骂娘,戳着他是陈铁匠家养子的事情骂,难听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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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他们看着陈仓长得一副文弱书生小白脸的模样,先前揍他都不还手,便压根没提防。

谁成想,被骂到爹娘的陈仓居然暴起发难,从腰间抽出匕首,干净利落地一刀捅穿了白福南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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